2
人体组织
包括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
3
生物制品
包括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变态反应原、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
4
血液及其制品
包括人类全血、血浆成分、特殊血液成分,以及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
此类物品存在易传播传染病,或有传播传染病的潜在风险、冷链运输以及对通关速度要求高等特点,均属于海关检疫监管的对象,未经许可,不准入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第十一条规定,“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放行。”
NO.2 怎样才能让特殊物品顺利通关呢?
01
检疫审批
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 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 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目前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点击“行政审批”模块,右下角点击“更多”,选择“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功能,按要求网上填写申报单,向 海关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包括
1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2
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国家或地区、生产商等;
3
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4
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
5
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 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
6
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取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海关对有关批准文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7
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8
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的电子版。
申请人为 单位的需提供:(1)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单位地址、生产场所、实验室设置、仓储设施设备、产品加工情况、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平面图等;(2)实验室生物安全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 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02
检疫查验
入境特殊物品到达口岸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入境口岸 隶属海关申报。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前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其所在地 隶属海关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不予入境或者出境。对需实验室检测的入境特殊物品,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口岸海关的要求将特殊物品存放在符合条件的储存场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移运或者使用。
03
后续监管
需实施后续监管的入境特殊物品(见《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上的批注),其使用单位应当在特殊物品入境后3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报,由目的地海关实施后续监管。
NO .3 个人携带、邮递出入境特殊物品,有特殊规定么?
个人携带、邮寄出入境的特殊物品按正常流程申请卫生检疫审批手续。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要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但出入境时应向口岸海关申报并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一个疗程为限。
邮寄、携带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未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海关应当予以截留并出具截留凭证,截留期限不超过7天。
邮递人或者携带人在截留期限内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后,海关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查验,经检疫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
关于进出境特殊物品具体名录,可以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哦!
NO.4 以案说法
丹东海关邮递渠道曾多次查获进境特殊物品,以下案例中物品均无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及相关材料,且取件人均未提前如实申报,丹东海关依法将其做截留处理。
人胎素注射液550支
尿蛋白酶注射液15支
卵泡雌性激素注射液90支
再次提醒大家,邮寄、携带进出境特殊物品,一定提前了解好相关法律法规。违规邮寄、携带出入境的,海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nd
供稿单位:卫生检疫处 丹东海关
撰稿:周玲 王琳琳 于春娇 何晓威
值班编辑:兰晓东 陶慧苑 赵亚松 梁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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